声明人:王秀云
我于2004年2月9日被抓,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11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坚修法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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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