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珍
我在7.20邪恶迫害后,因有怕心、私心,放弃修炼好长时间。现在我要声明,以前的做法是不对的,从今后,我一定要按照师父三件事去做,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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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