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晓华
我在高压下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家人替我写过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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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