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春英
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向邪恶说过“不炼功”,郑重声明:我以前所说的全部作废。从新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师父安排的路,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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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