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珍
我没在家时,邪恶势力对我女儿加压,女儿替我写了“保证书”,我声明从即日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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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