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春芳
在邪恶的压迫下,由于家人害怕,配合邪恶,与邪恶签了“不炼功的保证”,我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保证”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成为一名名符其实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