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建梅
在邪恶的迫害下,在2000年11月份写的“不炼功保证”和2002年4月份在邪恶印好的“保证书”上签的字,以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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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