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志芹
在99年7.20以后,由于亲人遭到迫害,看在眼里,当时学法不深,在邪恶面前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现在很痛悔,从现在起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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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