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沧海
以前在高压下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别人代写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今后在证实法、救度众生的事情上走正,勇猛精進,稳健的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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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