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吉香
前些年我在修炼中,在派出所或其它环境中所说的和派出所恶警替我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从新修炼,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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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