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封淑娥、封淑美
99年7.20以后,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在此严正声明:自己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