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淑珍
2000年,在邪恶迫害下,强制我写的“不炼功”的保证,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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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