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新华
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学法不深,在高压迫害下,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心不动,努力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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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