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淑杰
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声明全部作废。今后精進实修,加倍努力,走好今后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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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