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建风、吴东生、卢兴海
在修炼道路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写的东西,给县、派出所送的锦旗,全部作废。我们要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