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春雷
我被迫害中,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此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