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信、杨志萍
别人替我写的“保证书”作废。我以后一定好好学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