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忠、王志香、李桂英
2002年12月我们在洗脑班所写的“悔过书”,和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