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述华
我在强化洗脑,残酷迫害下说过和写过的“不炼法轮功”,现在声明以上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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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