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边俊爱
在劳教所的强迫洗脑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