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咸淑芬
在迫害时,自己用人的观念也签了字。师尊写的《再转轮》启示了我,在此声明当时写的“妥协书”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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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