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桂新
自己曾在派出所、拘留所,向邪恶妥协过,签过名、按过手印。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