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利仁
我在以前所说、所做过不利于法轮大法的言行,所谓“保证”,声明全部作废。坚信法轮大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不利影响。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