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吉祖贵
本人在2000年期间由派出所、居委会来家搜查后,叫我写了一张“不炼功”的保证书,现我声明那张“保证书”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