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维炯
2001年因去北京上访被抓。在头脑不清晰的情况下,签了不应该签的字。现严正声明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定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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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