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秋梅
初期在压力面前,我做了一件错事,交了大法书,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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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