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明珠
本人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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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