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康秀兰
自从99年7.20以后,在邪恶疯狂迫害大法时,我违心的向邪恶写了“保证”,我现在严正声明,我的所作所为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紧跟师父修炼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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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