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爱芹
我在派出所说过“不炼功”了,单位逼着家人写了“决心书”,我也没反对。 我声明以上言行作废。珍惜修炼机缘,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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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