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华 我今年56岁。修炼前有我有好多疾病,在医院多年吃药、打针、封闭、贴膏药、请神汉、巫婆、偏方治疗等均不见效。1998年5月份我喜得大法,全身的疾病一扫而光。但在1999年7.20以后,在大法遭受迫害的几年里,我先后5次遭恶警抄家、绑架。由于自己没修好,有怕心。怕连累子女和丈夫,每次都在邪恶之徒面前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并交了罚款和押金。其中给政法委两个,公安局四个。拘留所交几千,算上每月扣掉我的工资和年底奖金共计一万多元。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听从师父的安排。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