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仲英华
写过的“不修炼”的保证,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