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凤祥 我在2000年5月份去北京证实法被抓。在拘留所和看守所里所说的、写的那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声明作废。在本单位所说和所写的”保证书”全部声明作废。坚信大法,坚信师父,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按照师父要求的做好三件事,证实大法,救度众生,做个合格的大法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