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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凤芹 我在99年7.20的夜里,被邪恶从家里非法劫持到派出所关了36小时,要放我时要我写个“认识”。由于我对法认识不清,没有正念抵制,由朋友代写几句(已记不清写了什么)。我悟到只要是给邪恶写东西就是给大法抹黑。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今后我要理智清醒的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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