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明超、胡庆龙
在99年7.20迫害中,所签、所写过的“保证书”,及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做合格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