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玉兰
以前派出所的警察代笔给我写了“不炼功”的保证,我现在声明,以前所有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