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金兰
以前被派出所、街道叫去,要我写“不修炼保证”,当时我没写。后由我先生代写并签了名。现在郑重声明,以前我先生写的“保证”作废。讲清真象,救度世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