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姚佰华
我在99年7月份以后组织部让党员写过“保证书”,我在此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按照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