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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郭浩义 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以后,由于执著心未去,被迫在派出所写的所谓“保证书”、老干部处写的所谓“认识”、派出所写的笔录等上边签了字。现已认清了邪恶的本质。特此声明,以上所签的字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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