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秀华
7.20邪恶迫害中,无论在何时何地我所说、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和签过什么字,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到底,跟上正法進程,走师父安排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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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