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玉珠
我以前被迫写过“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坚修大法到底,直至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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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