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克兰 99年邪恶迫害大法时,我写过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话,我还交过大法书,现在知道我做的不对,以前我所做、所说的不敬师、不敬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