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梅芹芝
我以前被迫写过“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