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常彦旺
在迫害下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回到大法中修炼,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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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