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凤玲
我在2001年3月在九台饮马河劳教所,由于怕心、执著心太多,在逼迫下写了“五书”。在同修的帮助下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现在声明所说的、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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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