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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焕日 我在2000年间,因炼法轮功,被派出所抓進公安局拘留了15天,出来时按了手印。随着学法、炼功,我悟到了那污点的严重性。我严正声明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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