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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英 2000年3月份去北京证实大法,在车站被抓,被送到吸毒所关押,在关押期间、在压力下违心地写了“保证”,在此声明作废。因自己法学的不够,对法认识的不清,执著心很多,被邪魔钻了空子,竟做出了违背大法的事情,给大法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事后真是后悔不已,自己感到对不起同修,更对不起苦度慈悲的师父,长时间忍受着心灵上的痛苦,通过学习师父的新经文及明慧网上的文章,给我增加了信心和勇气,决心加倍弥补自己给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9/136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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