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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刑金兰 由于到北京证法,被抓。在关押期间,因为自己学法不深,在邪恶的压力下,为了让家人早点离开,不要再来干扰我。曾经写了保证书,在派出所说过不再去北京的话,也曾在拘留所证上签过名,这些行为配合了邪恶,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现深感痛悔,我严正声明: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一律作废。 我坚决要放下一切执著,融入正法的洪流之中,“坚修大法紧随师”,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真正起到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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