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兴振
我曾经向邪恶“保证”过说“不炼了”,做过对大法有负面作用的行为。在这里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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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