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孔繁杰
我是99年5月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没有认识到修大法的严肃性,认为写了“保证书”是写给常人看的,现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紧随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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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