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国民
从19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时,我在迫害下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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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